【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和利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我局于2020年3月4日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9号),有效期5年,将于2025年3月3日到期。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和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我市相继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4号)、《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08号)等文件,对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因此,为做好我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调查工作,保障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9号)进行了修订。
二、制定依据
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和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为指导,依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三、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共8章28条,包括总则、调查内容和方式、基础数据普查、基础数据调查、基础数据核查、数据汇交及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明确了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的责任分工、基础数据调查的内容和方式、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的汇交和管理以及基础数据调查存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主要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调整办法适用范围。
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实施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城中村改造(即新模式项目)、‘三旧’改造(即旧模式项目)以及其他城市更新活动的项目,其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优化基础数据管理内容。
一是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增加了树木、管线等调查内容,其中新模式项目基础数据调查还需包含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二是根据《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三旧”模式下的基础数据调查流程,将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和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有关章节合并表述,不再单独设立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章节。
(三)进一步明确基础数据核查质量标准。
为保障基础数据调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控制成果质量,进一步细化房屋抽查的分类,将原《办法》“房屋调查和房产测绘抽查比率不少于30%……误差比率小于等于5%的,认定合格……”修改为“按集体住宅、集体物业等分类的现状建筑数据抽查比例不少于30%……按集体住宅、集体物业等分类的现状建筑数据误差比例小于或等于5%的,认定合格……”。
(四)进一步细化数据共享要求。
一是为促进数据共享利用,进一步细化了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提供共享土地、房屋、人口……树木、管线等数据的清单和要求;二是为减少数据利用壁垒,增加数据共享的通用性要求,将“数据提供部门应当保证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合法性”修改为“数据提供部门应当保证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合法性和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