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已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详见附件1),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项目全过程各阶段造价数据的生成、存储、交换、编辑、管理和应用等活动,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二、监督管理
我市将加强对《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粤建价〔2017〕248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数据归集、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监管,有关单位在执行该造价数据标准时,要准确填写单位工程对应的特征信息(详见附件2),同时应参照《广州地区建设工程量清单编制指南》的清单项目描述标准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
相关计价软件企业应按广州市工程造价监管要求做好软件升级更新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的公告.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王明洁,电话:020-8363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