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我市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现恢复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现场核查、资料核查和专家核查等工作。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期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的通知》(穗建筑〔2021〕24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2612P/2021-004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名称: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的通知 | ||
文号: | 穗建筑〔2021〕326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我市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现恢复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现场核查、资料核查和专家核查等工作。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期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的通知》(穗建筑〔2021〕24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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