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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612P/2021-0060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9-02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号: 穗建质〔2021〕466号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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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次数:-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622号)《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强市办〔2021〕7号)等要求,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质量主题教育宣传,大力倡导质量第一意识。

  在“质量月”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安排,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兴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一是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二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三是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四是通过编制印发宣传材料、开展案例解读、执法交流活动等形式,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领域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精心组织观摩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各有关单位推荐,已遴选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项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观摩项目详见附件),推广介绍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质量水平较好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观摩交流活动。

  (三)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切实做好对工程项目建筑材料进场信息采集、监督抽检和建筑构配件的监督抽测工作,确保建筑材料进场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二是持续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贯彻实施,统筹推进各地区的手册信息化试点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从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入场、施工到验收整个过程的质量管理。四是持续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提升工程品质。五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严肃查处建筑材料假冒伪劣、混凝土质量不达标、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继续组织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七是市散装水泥建筑节能中心继续开展对预制构件、装配式部品部件企业原材料和产品抽检、建筑节能和新墙材施工质量情况专项检查

  (四)积极推广质量管理经验,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印发了《关于推广部分施工企业住宅工程防渗漏经验做法的通知》《关于推广省级优秀施工工法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通知》,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建设监理协会近期发布了《广州市建筑工程外立面防坠落施工与监理质量控制指引(试行)》,各相关单位可积极引导企业学习借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编制《2021年工程质量、消防及人防融合监管文件汇编》《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手册实施细则(融合监管版)》图册,进一步提升全市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依法执法能力。

  (五)注重创新,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召开工程质量论坛,在智慧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监管效能提升等方面开展研讨;推介工程质量先进工法、QC 成果和先进管理方法。鼓励优秀建筑施工企业适时开展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展示、交流活动,加强同行间学习交流。

  一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消防、人防融合统一监管相关业务培训,召开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交流会议。二是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精品工程培育评选培训交流、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培训班、网上经验分享,举办工程质量现场观摩等活动。三是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绿色施工的管理、建筑工程外立面防坠落等主题讲座。四是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开展对混凝土质量(机制砂混凝土质量)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宣贯交流。五是市预拌砂浆行业协会开展预拌砂浆企业实验室实操技术培训。六是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宣贯培训。七是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观摩交流,装配式装修技术培训宣贯,家庭住宅装修质量提升交流活动和诚信体系建设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策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谋划,创新活动形式,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提升企业参与度,形成合力,共同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聚焦住宅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各建筑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三)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活动安全。要严格遵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本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确定相关活动的形式、规模、密度、频率等,扎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2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项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洪枭,联系电话:020-83124447,电子邮箱:hongxiao@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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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