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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612P/2023-0025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4-20
名称: 【涉企政策解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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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政策解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

  【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广州市自2013年运行了“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要求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该系统。该系统对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的监测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当前已对“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结合本次升级改造及近几年颁布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4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升级应用的通知》(穗建质〔2022〕613号)

  三、主要内容

  (一)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间

  5月1日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尚未进行基坑工程施工中“基坑工程施工”原则上指基坑开挖施工。基坑未开挖前大部分都是具备自动化安装条件的,故以基坑是否开挖作为实施自动化监测的要求条件。

  (二)明确参建单位职责

  由于自动化监测测点的埋设费较人工监测高,水位和内力增加约2000-3000元/点,深层水平位移增加约1000元/米,建设单位在预算及方案变更时,应考虑该部分成本的增加。

  深层水平位移成本较高,本通知要求的自动化监测比例为20%,数量较少,应布置在最危险的剖面。设计单位对基坑最危险的剖面最为了解,故设计单位应在图纸中提出自动化监测测点的布置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需进行施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的4.1.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4.1.2条文说明:“基坑工程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仪器监测可以取得定量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以目测为主的巡视检查更加及时,可以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故除第三方监测外,在基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还应按要求另行组织施工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

  监理单位审查监测计划的目的,是掌握应测数量,为监测数据完备性量化评价提供依据。

  (三)监测管理要求

  监测人员每次至少有一名需到现场带队完成仪器监测和巡视检查。为防止一人管理的工地数量过多,使管理流于形式,限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监测人员同时参与的项目数量。系统要求登记2名及以上监测人员,并要求进场时人员打卡,并不需要每次全部登记的监测人员均到场,保证监测单位适当的人员管理空间。

  为防止人员弄虚作假行为,实施数据现场不落地上传系统,并通过系统予以自动检查。监测人员现场人脸识别通过后,通过APP蓝牙对接监测设备,获取设备监测数据,通过APP上传到系统,由系统进行数据解算,实现数据不落地。

  监测人员在现场通过APP进行现场巡查,选择当前施工阶段(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地下室、无地下室的地基及桩基础)并记录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如周边堆载过高,支护结构出现渗漏水等,在监测系统提交后对接至“融合监管-危大工程”的隐患排查模块,待问题处理且经监理审核通过后,监测系统显示处理情况及结果信息。巡视检查过程中,获取监测人员当前定位并形成施工监测员工程巡检轨迹。

  原“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预警系统”的警情信息报警层级不明确。在对现有预警系统报警信息分析中发现,由于监测单位监测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超控制值报警也会顶格上报,造成监管资源浪费。升级后的系统宜先在项目内部报警,给监测人员一定的缓冲时间查实是否为误报警,若非误报警再将误报记录上报各级管理部门。

  为量化考核监测数据的完备性,需获取当日应测数量,报下一次监测时间和测点数量可获取应测数量,且可由系统自动提醒监测人员下次监测。系统会在下一次监测时间的提前一天晚上通知监测人员,监测当日12点若仍未进场则系统会再次通知监测人员。监测单位上报日报和下次监测计划后,系统给监理、建设单位人员发送提示信息,不需监理审核,但发现当日监测或者上报计划有问题,监理或者建设单位可作为整改问题提出,监测单位相应扣分。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埋设成本较高,全部采用自动化费用较高,故采用一定比例的自动化。统计广州市在建的一级基坑的深层水平位移埋设数量平均约为15个,20%为3个。故选择此比例。

  水位、内力自动化监测较易实现,测点埋设成本相对较低,百分之百采用自动化的成本增加不多,而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是人工监测所不具备的,故要求百分之百埋设。

  自动化监测早、晚受施工扰动较小,7:00及19:00这两个时间点间隔12个小时,可实现等时间间隔施测,且这两个时间点发生预警后召集各方应急处理较从容。故建议选取这两个时间点作为自动化监测成果数据提供的时间点。

  考虑到各方因人员不熟悉系统操作及各项管理要求,刚开始使用系统时可能会造成评分过低、不反应真实监测质量的情况,故试运行2个月期间,评价结果仅供监测单位内部把控质量使用,不作为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