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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工程承包款支付问题

受理编号:0820050213120885301
分  类:咨询
来信日期:2020年05月02日
来信内容:

  2019年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0号文件,建设单位需支付工程承包款,如建设单位先聘请了业主独立分包单位,后总承包单位才进场的,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是可以直接将工程承包款支付给业主独立分包单位,还是必须先将工程承包款先转给总承包单位,再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业主独立分包单位。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给予指引。

来信办理情况:
  • 办理完毕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0号)规定:鼓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开设专用于工程款收支的监管账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银行三方签订监管协议。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年05月06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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