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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调整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金标准?
来源: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09 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市自1998年底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2013年,根据国家要求,我市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明确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该部分家庭由于多为原低保、低收入家庭,且多已退休,为避免因租金缴交标准提高,反而使得其生活品质降低,同时为保障该部分人群的信赖利益,根据该群体的特殊性,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按《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金计收问题的通知》执行本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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