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关于管廊建设区域划定原则,把我市管廊建设区域划定分三个层次:
一是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二是老城区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廊建设;
三是主要道路交叉口、地下综合体等地段等重点地段要优先建设管廊。
2018年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关于管廊建设区域划定原则,把我市管廊建设区域划定分三个层次:
一是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二是老城区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廊建设;
三是主要道路交叉口、地下综合体等地段等重点地段要优先建设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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