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以部分产权设定销售价格,面向符合稳定就业等规定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并通过约定限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保障性住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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