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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比例如何确定?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03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购房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具体按照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均价占销售前同地段、同类型新建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比例确定,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产权份额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比例在销售公告时和售价一同公布,并在《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中载明。

举例(1):2020年X月A居住用地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且设定其最高销售单价为2.1万元/平方米(市价的70%)。A居住用地成交后于2022年X月进行销售,假设届时A地块所在区域前6个月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已变化为3.3万元/平方米,则2.1÷3.3×100%=63.64%(近似取整值为65%),可设定A项目该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按不超过2.1万元/平方米限价销售后承购人所取得的产权比例为65%,其余35%的产权归政府所有。

举例(2):2021年X月市X住房租赁公司的B地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并申领了预售许可证,假设届时B地块所在区域前6个月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4万元/平方米,考虑供应对象支付能力后按市价的60%确定其销售均价为2.4万元/平方米(4×60%=2.4),则2.4÷4×100%=60%,可设定B项目该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按2.4万元/平方米销售均价销售后承购人所取得的产权比例为60%,其余40%的产权归政府所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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