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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期间能否申请换购?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03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承购人已经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因家庭、工作、生活等原因可以享有一次申请转让现居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同时新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机会,即换购仅限一次。发生违法、违规、违反共有约定或被司法查封等情况的,不接受换购申请。换购申购是否给予配售,还要视每批次房源申购供需平衡情况,由住房保障机构届时确定。

举例:2029年10月20日,位于番禺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公告开始接受申购,意向申购人情况如下:白云区户籍市民G,已婚,目前在番禺区工作已有3年,在公告日止本市户籍2年,属于我市公布的中级专业技术目录人员,在2024年4月~2029年9月的66个月期间在本市正常交纳基本养老保险60个月(期间曾中断了3个月、补缴了3个月,即中断或补缴累计未超过6个月),曾经在2024年9月购买了位于白云区共有产权住房且已满限售期,则市民G可以提出退出白云区共有产权住房、换购番禺区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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