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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晖在广州市住建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5-04 00:48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廖集中副巡视员传达了2017年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番禺区住建局介绍安全体验馆建设经验,荔湾区住建局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及做法,最后王宏伟主任还要做重要讲话。目前我市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我们必须通过铁腕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扭转不利局面,努力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形势。下面,我就全市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强化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施工安全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通过近一个月的地毯式检查,我们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单薄,安全措施不落实,侥幸心理严重。我们这次先对存在问题的100个工地进行了通报,并扣了诚信分。下一步,我们将视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追加处理。从现在开始,我们还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督促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一是按规定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分包单位的人员履责情况考核机制。二是对高支模、深基坑、高空作业平台等重大危险源,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按节点制定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论证结果实施,落实危险源施工现场公示和超前防护措施。三是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须落实到位,实行专款专用。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申请支付,接受检查。四是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和每日班前教育制度;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履约能力管理考核机制。对分包单位存在屡禁不止的管理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五是对专业承包单位编制专业承包工程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督促建立满足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人员架构,落实人员到位;负责专业分包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二,监理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管责任。一是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旁站责任,建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人员履责情况考核机制。二是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是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须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先用电话报告,并书面报告监督机构。四是总监理工程师须每周召开1次安全监理例会,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总监代表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上报监理周报,周报应反映重大安全隐患内容,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检测(监测)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检测(监测)报告负责。一是严格按资质范围承接检测(监测)业务,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从事检测(监测)活动以及出借、出租、转让资质证书。二是要建立检测(监测)档案和检测信息化系统,及时上传检测(监测)数据,并按规定留存数据。三是严格报告出具流程,杜绝不合格报告。

第四,建设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首要责任。一是建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架构,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管理分析会,定期组织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履责情况考核机制。二是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专项方案论证。三是严格履行与相关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监管项目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四是做好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协调工作,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实行监管。五是落实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协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监督机构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责任。一是各级监督机构须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每个监管项目须安排2名以上监督员负责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双确认”制度。二是监督员按照施工进度节点和现场安全状态定期开展监督抽检,对重要节点验收的组织、程序等进行监督。三是利用“一张图”系统管理,加强对监督项目的履责行为管理,限时完成整改闭合跟踪管理。四是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抽查制度,强化安全措施费的使用监管。

第六,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要结合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动态的重点监控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确保建设各方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将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企业施工的项目作为检查执法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根据不同企业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与一般监管对象,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管。三是实行末位制管理,对信誉差、能力弱的企业及诚信排名靠后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加大抽查力度。四是定期开展建设业主、施工、监理企业的警示约谈机制及通报机制。五是对发现的无证施工项目,函告城管部门处理。

(二) 全面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今年将作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特别防护期,实行常态化高压监管的同时,突出防护重点。重点检查五类危大工程的实施和五个必须的落实,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第一,五类危大工程。一是基坑支护。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是否依据勘察设计资料;重大变更是否重新设计;基坑第三方监测方案是否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发现基坑异常时是否通报及时。二是土方、基坑、隧道施工。重点是开挖和降水方案是否与支护方案要求一致、是否存在超挖现象、是否开展基坑、隧道监测。三是脚手架。重点是脚手架基础的地基垫层、架体与结构物的连接,转角及门洞部位的加强,悬挑部位的处理,水平及外立面防护;四是模板支撑体系(高空作业平台)。重点是支撑材料(杆件、扣配件)质量是否合格、间距及部距是否过大、纵横向水平杆和剪刀撑是否按方案和技术规范标准搭设、底部基础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悬挑部位是否专门设计。五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吊装及拆卸。重点是基础是否有设计方案、群塔作业是否制定避让措施,安装、使用、拆卸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相关规定。

第二,五个必须检查。一是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重点是方案编制人是否为相关专业人员、方案是否依据规范标准编制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重点针对审批人是否为企业技术负责人、论证后的修改有无再次审批、论证专家意见有无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点是交底人是否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接受交底人是否班组全员并签名留证。四是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重点是有无按照方案流程施工、措施是否切实落实到位、有无出现方案和实际不符的“两张皮”现象。五是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重点是参加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是否量化、验收签名等是否记录在档。

各级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存在“麻痹”现象和“老好人”思想,要严格执法。一是对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起重设备的构备件、钢管扣件等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使用单位记录不规范行为,进行诚信扣分。二是对检查发现施工(总承包、分包)、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费未按规定使用,进行警示谈话,记录不规范行为,进行诚信扣分。三是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方案、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查,责令停工整改,进行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进行诚信扣分,对情况严重的,进行挂牌督办。四是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进行行政处罚,限制投标资格。五是定期通报曝光管理乱的项目,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净化建筑市场。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各方行为。

一是编制《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分解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分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结构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明确参建各方的各自职责,让参与项目建设的每个人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干,更应该知道自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形成规范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分工。二是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引》,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串成一条线,指导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印发《2017年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落实责任制考核方案》,以百分制形式对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量化指标考核,分层压实安全监督职责。

(四)完善安全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率。

在现有工程质量安全“一张图”系统的基础上,深化完善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一是优化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预警预报系统,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遇有异常状态,通过手机信息实时上报。二是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控系统,对制造企业、维护保养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定位,启动起重机械安拆管理及作业人员认证功能,实时掌握安拆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推广高支模监控预警预报系统,运用声光报警装置,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四是建立全市在建项目现场实时监控系统,开发人脸识别系统,联网监控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遏制无证上岗、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

(五)开展全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针对部分监管部门人员专业管理水平不高问题,分别组织开展高支模、起重机械、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等不同类型的专题培训,由资深专家和有经验的监督部门领导授课,提升监管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推广“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由“说教式”向“体验式”转变,由传统的“读规章制度、看事故视频、签名”老三样2D教育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形式模拟VR体验教育转变,让施工从业人员亲身感受违规操作带来的危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做到工程质量安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一)抓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一是要切实把好钢材、混凝土等建筑主材质量关,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生产原材料检查,打击混凝土企业代制作、代养护式件现象;强化对电缆、钢筋等材料的检查,实行不合格材料的清出制度。二是要严把隐蔽工程验收关,未完成隐蔽工程验收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抓好常见质量问题治理。

要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努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整体质量,切实开展以防水、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为重点的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推广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时现场监控机制。

一是利用建设工程“一张图”管理信息系统帮助厘清质量安全责任及监管责任,督促检查责任主体落实解决质量安全问题,达成闭合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在已建立的混凝土预拌企业、预制构件、检测企业监管系统中,对原材料检测数据实时上传,通过对异常数据自动预警,自动跟踪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

(四)落实“三盲”随机检查机制。

一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月通过“三盲”(盲抽、盲送及盲检)对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按月、季度将随机抽检结果进行汇总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质量管理好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质量管理差的工程,要通报批评。二是要根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已查实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倒查,终身追究其责任。

三、规范市场,遏制违法违纪施工行为

一是要严查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行为,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要将违法企业列入我委的“黑名单”,并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失信企业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曝光,建设单位可拒绝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情节严重的,坚决清出广州建筑市场。

二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联网监控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杜绝项目管理架构与实际管理人员“两张皮”的现象。同时对全市受监项目的合同履约、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社保记录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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