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5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6号)等规定,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职能,现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库)业绩登记办事指引进行优化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企业库中登记施工工程项目竣工业绩和奖项范围调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和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登记监理项目奖项范围调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项目,并对信息登记和材料提交要求进行完善。具体详见办事指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政务公开—直属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广州市建筑业服务管理中心—办事指引”)。本通知印发后,规定范围之外的信息登记申请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在办理信息登记时注意对照登记范围和要求,准确提交。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