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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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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收件清单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9-27 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行政复议申请书

2

原件

写明申请人情况、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申请复议的日期(日期请统一填写提交申请书当天的日期)。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

原件

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律师所函

1

原件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提供。

律师执业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3

证明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或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材料

2

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原件的,需核对原件)

如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政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或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的必要证据资料。

4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

原件

如实填写《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5

证据目录及其他证据材料

2

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公章。

可填写《行政复议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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