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打造培育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4〕712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将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等19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广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名单。后续如有新增项目被列为省部级或国家级试点项目,将自动纳入本培育名单中,享受相应政策与支持,现将试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为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请各试点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智能建造技术措施方案,“边建设、边归纳”,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加强监督指导,支持试点项目单位落实智能建造技术措施,主动健全完善与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相适应的质量安全配套监管机制。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周子杰、石马刚,联系方式:020-83040944、8352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