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耀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宣传及落实的建议》(第 20252463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于6月9日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了沟通,经综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
2024年8月,国家出台政策,使用登记年限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的,可以申请15万元国债补贴;实施改造的,可以申请5万国债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宣传,举办过多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专题活动,包括“广州市老旧电梯更新集市暨政策宣传活动”、“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集中签约活动”以及“住宅老旧电梯连片更新宣传‘进社区’活动”等,并利用广州日报、南方网、广州电视台、市场监管局微博、广州物业管理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多次宣传报道。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设立专门的咨询地点,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政策疑问,发放宣传资料,为居民解答关于电梯更新改造的疑问,包括技术问题、资金问题、申报流程等,帮助居民更好地理解和利用政策,提升居民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二、扎实推进组织申报工作
一是组织各区进行项目化攻坚。多次组织培训及在线答疑,指导各区深入挖掘现实需求和潜力,撬动消费增量空间;细化工作目标,做好项目储备,指导居民就申报国债补贴进行表决,成熟一批、储备一批,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二是进行集约化申报创新。为整合需求,降低成本,形成规模优势,指导市属大型国企开展住宅老旧电梯集中式、连片式、规模化更新改造,向省、国家集中申报国债补贴。
三、优化申报流程加强项目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广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序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明确各部门、各区职责分工。优化申报流程和国债资金拨付流程,规范国债资金管理。制定《广州市利用超长期国债使用维修资金更换住宅老旧电梯工作指引》,结合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效发挥维修资金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维修资金使用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陈鑫,联系方式:8312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