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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612P/2017-98252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7-14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5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穗建案〔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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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7-14  浏览次数:-

苏碧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商旅文融合发展、给予“中华老字号”门店租金扶持的建议》(第205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6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广州老字号的基本情况

广州素有“千年商都”之称,具有历史悠久的商业文化,积淀了一批上百年历史的“老字号”,是广州历史文化及城市形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我市共118家企业获得了“广州老字号”称号,其中获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有35家。近年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商旅文融合发展,扶持老字号企业,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老字号的认定授牌。早在1999年,我市就在全国率先提出保护老字号,从2000年开始陆续开展对广州老字号认定授牌工作,同时组织广州老字号协会设计并注册了“广州老字号”标识,无偿提供给获评的广州老字号企业统一使用,进一步加强对“广州老字号”标识的管理。

(二)推动老字号集聚区规划建设。近年,我市大力推动老字号集聚发展,一是2010年率先在荔湾区美食园打造了“广州老字号餐饮手信集聚区”,成效显著;二是2013年底,越秀区“广州老字号一条街”启市,已有 20 多家老字号企业进驻、北京路商圈内有近50家老字号企业进驻,为老字号传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2015年,广州地标建筑广州塔内建立广州手信店,引进了18家老字号和广州十大手信产品进驻经营,打造“广州手信”暨“广州市非遗文化传承及展示传播中心”。四是提供了150间、3.36万平方米位于商业氛围良好、铺面紧缺的越秀、荔湾2个老城区的直管公房供部分中华老字号企业租赁使用,有效缓解了老字号企业经营网点不足的问题。

(三)多举措推动老字号传承发展。一是组织开展“广州十大手信”的评选推介活动,共评出“广州十大手信”生产企业67家,172个品种,树立品牌形象。二是将陶陶居、莲香楼、泮溪酒家、南园酒家、北园酒家等餐饮老字号的历史老商铺纳入文物保护体系,将广式腊味、小凤饼(鸡仔饼)、广式莲蓉饼食制作技艺、广州酒家“粤菜烹饪技艺”等纳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三是稳步推进老字号企业的体制创新,采取品牌有偿使用、租赁经营等方式,完成国有老字号企业转制,加强老字号企业活力。四是积极发展以地方风味特产、传统地道手信为代表的经典食品和创新食品,使“食在广州”饮食文化以及老字号品牌资源,真正转化成为我市餐饮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资源。五是每年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传承、传播、濒危项目抢救等保护、保存工作,并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传习经费补助,其中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1万元。传习补助经费可用于补贴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各项传习活动。

(四)加强宣传推介。全方位、广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老字号品牌和传统文化,不断提升我市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一是联合中华老字号品牌委员会、全国各地老字号协会、中国(杭州)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共同发起成立老字号电商事业联盟,利用淘宝、天猫、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组织老字号企业抱团营销,通过互联网推广进一步提升老字号品牌的知名度。二是推荐广州酒家和潘高寿药业参加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华语中心“中华老字号”系列访谈活动,进一步扩大广州老字号品牌的海外影响力。三是结合“广州一日游”路线对市民游客开放制作工艺的展示演示,促进我市老字号实现商旅文融合发展。四是印制《广州手信购物服务指南》,组织拍摄制作“广州老字号”宣传片,联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策划开展各类老字号宣传展销活动,提升广州老字号的整体形象和知名度。如,每年一届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广州老字号广州十大手信推广周、“广州老字号一条街”购物节等,建设珠江-英博国际啤酒博物馆、陈李济中药博物馆。同时,积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广州国际美食节、广州博览会、广府庙会等大型活动,进一步提升老字号的品牌素质。

二、公房使用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穗财规字〔2016〕1号)和《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暂行办法》(穗财经〔2011〕14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公共资源出租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在经市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由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作为公开招租的标底价;因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租的资产,经市政府批准可直接协议出租。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不超过五年。

三、对委员建议的具体意见

中华老字号企业是我省我市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的名片,也是我市打造“世界文化名城”,传播我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结合商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商改发〔2008〕104号)中“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视本地财力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老字号企业的资金支持”精神,我市现正由市商务委牵头制定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我市拟对中华老字号企业予以下列政策扶持:

(一)给予租赁政策优惠。对老字号企业承租直管公房非住宅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采取定向租赁方式,每期租赁期限明确为5年,租期到期后可优先按规定办理续租。今后如有调整出来的直管公房非住宅,优先供民生工程、名优产品、公益用途和老字号企业租用。

(二)实行租补分离,对经营困难老字号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中华老字号”门店地段租赁的评估价或房管部门最新年度公布的所在区域地段房租参考价作为定向出租直管房的租金依据,中华老字号企业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公房租金。相关企业经营“中华老字号”门店因投入资金保护老字号招牌、维护文物旧建筑出现经营困难等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对其经营业绩等状况进行核实后,我市财政按规定安排财政补贴,给予适当支持。

(三)加大对老字号企业的支持力度。各职能部门将依职能加大扶持老字号企业力度,提升老字号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扶持老字号品牌做大做强,让中华老字号继续发挥在历史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现有的荔枝湾涌、粤剧艺术博物馆、十三行博物馆、永庆片区微改造等项目作用,加快宣传和推广西关旅游文化,带动老字号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二是借助非遗展示馆、泮塘七园五馆、泮塘五约微改造、恩宁路微改造等项目建设,盘活西关特有的老字号元素,丰富体验区的业态模式;三是深入挖掘广州酒家、致美斋、陈李济等老字号企业的传统文化内涵,鼓励其利用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增强老字号品牌的文化传承力和影响力;四是加快北京路以及荔枝湾的老字号一条街建设,将“老字号”街区纳入广州文化旅游路线,通过建设集展示、体验、旅游、购物于一体,具有浓郁广府风情和商业氛围的老字号一条街,为老字号的重振、延续、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载体。

感谢您对广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