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技〔
关于发布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技
《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和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与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出版。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1998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2612P/1998-0032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1998-12-11 |
名称: | 关于发布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的通知 | ||
文号: | 穗建技[1998]393号 | 发布日期: | 1998-12-11 |
主题词: |
穗建技〔
关于发布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技
《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和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与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出版。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1998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20-833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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