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100007482612P/2020-0003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1-09
【涉企政策解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穗东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第一部分)工程建设的通告》政策解读
穗建规字〔2020〕2号
2020-01-09

【涉企政策解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穗东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第一部分)工程建设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09  浏览次数:-

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穗东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第一部分)工程建设的通告

【音频解读】

关于穗东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第一部分)工程建设的通告(政策解读文件)

【文字解读】

  一、问:穗东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第一部分)工程何时取得立项批复?
  答:2018年7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穗东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第一部分)工程。

  二、问:工程建设范围主要按照哪些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答:主要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三、问: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什么由沿线区人民政府负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和建设工程特点,本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沿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问: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主要依据哪些规定?
  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7〕1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