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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612P/2024-0035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4-28
名称: 【政策解读】《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接入主动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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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接入主动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27  浏览次数:-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融合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改革与获得电力改革成效,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供电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联合制订了《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接入主动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政企协同联动,深化推广应用广州“四办”举措,前移供电服务关口,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工作目标

  房屋建筑工程分阶段施工许可与获得电力改革成效深度融合,通过政企协同、数据互联、提前服务等,为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提供高效电力接入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220/380伏低压用户,办电总时长控制在7个工作日,10(20)千伏高压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合计时间控制在12个工作日内。

  三、主要内容

  (一)提前介入,主动获取企业用电需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阶段,共享地块控规、地下管线数据、许可核发等信息,广州供电局前移服务关口,主动获取企业用电需求,指导企业开展施工用电准备。

  (二)优化流程,提供分阶段送电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证时,推送建设规模、许可证件信息等,广州供电局视为启动施工用电校验,取消企业单独办理的临时用电报装手续。

  (三)全程跟踪,滚动更新永久用电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地下室”或“±0.000以下”阶段施工许可证时,推送规划设计方案批复等信息,广州供电局启动区域供电能力调整升级,预申请配套项目物资、红线外常规基建项目建设等。

  (四)协同施工,并联开展外线管网建设。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时,系统自动推送工程规划许可证、电气专业的图纸等信息,广州供电局启动正式报装、业扩配套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外线工程实施等工作,推进业扩配套项目、工程整体实施同步施工、同步投产。

  (五)简化要求,实现报装资料轻量化。推进物业权属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等报装资料线上传递、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政府部门核发推送的材料一律免于办电过程中反复提交。

  (六)主动服务,免申即享审图服务。将电气设计内容融入房屋整体施工图审查内容,广州供电局参与整体施工图内容审查反馈,企业免于单独向广州供电局申请图纸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