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商品房建设存量,满足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需要,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销售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请各区及广州空港委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根据《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详见附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2612P/2024-0075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名称: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 | ||
文号: | 穗建房产〔2024〕753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主题词: |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商品房建设存量,满足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需要,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销售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请各区及广州空港委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根据《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详见附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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