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7920批〕 〔07-26〕 〔过期〕

来源: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字体: ]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接受书面申诉的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 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材料,在公示期间未按规定递交异议申诉材料的,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序号 申请表号 申请人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住房房产性质 工作单位 家庭保障人口(人) 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 承租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 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收入(元) 家庭财产 (万元) 保障方式 备注
行政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1 穗公租房申字201308497 黄树华 荔湾区 石围塘 借住房或租住私房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3 0.00 0.00 132211.82 5.78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关键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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