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7953批〕 〔07-26〕 〔过期〕

来源: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字体: ]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接受书面申诉的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 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材料,在公示期间未按规定递交异议申诉材料的,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序号 申请表号 申请人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住房房产性质 工作单位 家庭保障人口(人) 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 承租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 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收入(元) 家庭财产 (万元) 保障方式 备注
行政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1 穗公租房申字201805396 刘维玺 荔湾区 逢源 借住房或租住私房 3 0.00 0.00 31861.85 0.02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 穗公租房申字201310383 刘耀辉 荔湾区 岭南 借住房或租住私房 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4 0.00 0.00 67225.66 7.11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 穗公租房申字201610872 陈洁梅 荔湾区 茶滘 借住房或租住私房 1 7.10 0.00 46024.17 15.31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4 穗廉租房申字200814414 黎妙霞 荔湾区 岭南 退休 4 0.00 0.00 37693.83 1.63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5 穗公租房申字201501132 卢安琪 荔湾区 岭南 借住房或租住私房 1 0.00 0.00 0.00 0.00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关键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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