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模块化建筑认定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广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发展,指导广州市模块化建筑的认定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模块化建筑认定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指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申报享受广州市模块化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的项目,应符合《认定指引》要求。

  二、按有关规定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如采用模块化建筑建造,并符合《认定指引》要求的,等同于达到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三、根据《认定指引》认定为模块化建筑的项目,适用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享受的激励政策。

  四、使用《认定指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专此通知。

  请点击下载浏览:《广州市模块化建筑认定指引(试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