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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2-2016-000244 分类 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7-05
名称 关于暂停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的通知
文号 穗建房产〔2016〕119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穗建房产〔2016〕1190号

关于暂停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的通知

广州竞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我委于2016年5月31日接到买方戴某对你公司的投诉。
  经查,2016年3月21日,你公司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协助业主徐某、郑某与买方戴某、潘某签署了位于海珠区某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下称:网签合同)。2016年5月31日,你公司未经买方戴某、潘某同意,擅自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了该房屋网签合同撤下手续,且表示该网签合同原件已无法查到。
  我委认为你公司未经买方同意擅自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撤下网签合同手续,以及未妥善保管网签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你公司于《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承诺书》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一)项承诺遵守的义务,现依照《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承诺书》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诚信扣分、行为公示、暂停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 6个月的处理。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你公司应立即暂停办理存量房网签相关工作,对于你公司已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交易当事人应予以告知。若需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变更、撤下手续的,你公司应协助交易当事人前往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办理。同时你公司应立即对存量房网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于2016年7月15日前向我委递交整改报告。望你公司引以为戒,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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