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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5-2016-00055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7-29
名称 规范现场信息公示 保障购房者知情权
文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规范现场信息公示 保障购房者知情权

本站讯 7月29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群众意见。

据悉,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是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工作,重点在于推行不利因素公示工作。不利因素是指不局限于项目规划区域内,可能影响业主利益及引起交易纠纷或业主投诉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噪声源、恶臭源、污染源或其他不利因素。

房地产行业专业人士称:制定该《通知》作用一是为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销售现场公示工作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明确了销售现场应公示的信息种类、信息内容,以及对外公示的时限、要求等;二是《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已对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进行规定,《通知》是对该条款的细化、补充;三是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

专业人士认为,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要认识到信息公示不是自黑,相反应当高度重视。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公示告知故意遗漏了重大事项,可能在打官司时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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