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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7482612-02-2016-000551 | 分类 | 政务文告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6-08-04 |
名称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穗建技〔2016〕1432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穗建技〔2016〕1432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
广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委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专项检查为契机,通过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机制,了解和掌握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现状,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二、检查工程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2015年1月1日以来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
三、检查内容
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过程中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以及标准的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委委托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下简称市节能墙革办)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8日至8月30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下简称审图机构)对2015年1月1日以来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自查,并督促各设计单位做好整改,于 8 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可参考附件1)报送我委。
(二)随机抽查阶段(2016年8月31日至9月1日)
根据自查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具体地点和受检项目清单由市节能墙革办另行通知。随机抽查的受检项目由审图机构随机交叉检查,请各审图机构提供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和结构专业的专家各 1 名参加检查,名单于8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市节能墙革办(详见附件2)。
(三)通报处理阶段(2016年9月2日至9月20日)
我委将在全市通报本次自查自纠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表扬设计审图质量优良的相关单位,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违反相关法规或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诚信记录。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文件
1.2016年度广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项目自查报告样板
2.检查组专家成员回执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人:王海兵,电话:83124865;市节能墙革办联系人:区燕琼,苏敏,电话:81068277,8130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