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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2-2017-001544 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1-17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穗建筑〔2017〕91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穗建筑〔2017〕91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推进市场诚信建设,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委于2016年9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核查了在广州市造价监管系统报备的造价咨询企业(共132家,见附件)的相关信息、核对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息,随机抽取了30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深度的专项检查,其中市属22家,省属5家,外地进穗3家。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和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核查考评。检查结果显示,我市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主要体现在:

(一)本次专项检查综合考评合格的企业有29家,占检查总数的97%,不及格的企业有1家,占检查总数的3%;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33%,在80~89分之间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53%,在60~79分之间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3%。自去年造价咨询专项检查实行量化考核并通报考评结果后,各咨询企业对专项检查更为重视,今年的综合考评得分高于去年专项检查的水平。

(二)大部分企业资质条件达标,经营管理规范。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各咨询企业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检查,重视程度普遍增强。大部分受检企业总体咨询质量较好,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咨询合同管理、咨询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有所提高。档案管理、签章管理、信息化建设与2015年造价咨询专项检查情况相比有较为显著的提高。但仍有1家企业因专业人员配置不达标的原因,需要进行整改。现场考评得分明显高于去年专项检查的水平,检查现场检查考评在90分以上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64%,在80~89分之间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30%,在60~79分之间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3%,不及格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3%。

(三)造价成果文件总体质量较高。从成果文件详细核查情况看,大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良好,但也存在个别企业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有待提高的情况。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核查考评在90分以上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33%,在80~89分之间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52%,在60~79分之间的企业占检查总数的15%,没有不及格的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存在着专职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配置不达标。如: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个别外地驻穗企业存在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的不规范行为,如: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三)签章制度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签章管理制度落实普遍比去年提高,但仍有签章不全的情况存在。据检查中反映,部分造价咨询业务的委托人由于不熟悉造价咨询管理的签章规定,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以代替企业执业印章。

(四)成果文件归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仍存在管理不规范、归档文本内容不全的情况。

(五)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计量计价有漏项,个别材料价格偏离施工期的市场价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我委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向各受检企业发出专项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书。需要整改的造价咨询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资料,我委将于整改期后组织复查。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按照《广东省造价咨询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我委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规定,公布在穗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录。

(三)各造价咨询企业要结合本次检查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完善业务操作规程,提高业务水平,诚实守法、合法经营,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附件:

1.2016年度广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16年在穗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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