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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2-2017-001651 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1-26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穗建筑〔2017〕198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穗建筑〔2017〕198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招标活动中的工程计价行为,加强工程计价活动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205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委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于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30日开展了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备案的2016年度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中,随机抽取了66个项目进行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检查。抽查的招标项目均采用政府资金或国有资金,金额共34.65亿元,涉及项目建设单位50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46家,其中市财政资金投资项目24个,区财政投资项目24个,国有资金投资18个。

本次检查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编制质量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有: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政府投资项目施工阶段招标控制价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本次招标控制价检查项目中,有65个合格,1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8%;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30个,占检查总数的45%;得分在80~89分之间的项目26个,占检查总数的39%;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项目9个,占检查总数的14%;不合格1个,占检查总数的2%,汇总详见附件。自去年招标控制价检查实行量化考核并通报考评结果后,各单位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更为重视,考评得分明显高于去年的水平。检查结果显示,我市施工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及政府投资项目施工阶段招标控制价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一)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我委对抽取的招标控制价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对各项费用计量计价是否准确合理、材料价格的合理性、造价成果文件签章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考评。大部分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能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精神,能够按照国家、省、市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编制质量良好,特别是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随意调整消耗量等问题有所改进,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计量计价不准确、材价确定不合理的现象。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我委对受检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对工程量清单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项目编码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要求,是否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进行考评。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国家规范及省、市有关计价规定编制,编制质量良好,特别是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随意合并清单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清单描述不准确等问题有所改进,但仍存在少数项目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的情况。

(三)政府投资项目施工阶段招标控制价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我委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文)的要求,对受检项目中的市、区政府投资项目是否落实造价控制措施进行了检查。大部分项目能够落实穗建筑〔2014〕240号文的要求,招标控制价不超出财政评审的预算并与预算之间预留一定的金额,造价指标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但也存在少数项目造价指标不准确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欠全面、表述不清晰,套用定额不准确,措施费用考虑不够合理,个别材料价格高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综合价或偏离施工期的市场价;个别项目没有采用与招标控制价备案时期执行的材价信息编制控制价。

(二)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不够重视。部分项目工程量清单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仍有合并或分拆清单项目;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开列在措施费清单项目中,或措施费清单项目开列在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不完整,不能满足投标确定综合单价的要求;不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设置清单编码;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等现象发生。上述问题均直接影响日后工程计量支付与结算,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并引发后续审计出现问题。

(三)个别项目填报的造价指标不准确,超出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指标的控制范围。

(四)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的编制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承接业务,如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新步大道建设工程(合进大道二标段)超出其资质等级。该项目工程所在地在花都区行政区域范围,由花都区造价站办理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项目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对本单位负责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自查,避免同类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编制工作,以提高造价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更为有效地做好国有和财政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

特此通报。

 

附件:2016年度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检查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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