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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2-2017-002006 分类 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4-14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文号 穗建质〔2017〕69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穗建质〔2017〕696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的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4月至12月。

二、检查组织及范围

本年度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统筹组织,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开展,并成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我委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住建局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局领导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并成立监督巡查小组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成立4个检查组,由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行业专家组成,按照回避原则、交叉检查及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每月定期按计划、分区域的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是结构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公共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其中市管项目抽查不少于12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管项目抽查8项,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管项目抽查4项地铁工程),各区监管项目各抽查不少于3项(有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含1项保障性住房工程),广州空港经济区项目抽查不少于2项。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检查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管控体系、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检查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样板引路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四)抽查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理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发出的整改通知书的跟进闭合处理情况;

(五)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六)检查渗漏、裂缝等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和防治措施执行情况;

(七)实体检测,重点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等;对钢筋、防水材料等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特别是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相关资料;

(八)检查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技术应用、标准养护室建立、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等情况;

(九)对施工、监理工程资料整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检查各项建筑材料进场报审检测检验情况;各项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情况;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闭合情况。

四、检查计划安排

本次检查每月定期按计划、分区域的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计划安排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次检查准备和保障工作,确保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检查时间安排,于本辖区检查开始前5天报送符合检查范围的工程台账至邮箱zhifabu83630230@126.com(详见附件2),检查组于检查前1天通知监管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天河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于4月18日前报送工程台账。

(三)各受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四)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监管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跟进整改工作并按期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月、季度对随机抽检结果进行汇总上报我委,我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质量管理好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质量管理差的工程,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个人)按有关规定采取行政处罚、记录不规范行为及诚信扣分处理等相应处理措施。

专此通知。

 

附件:

1.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2.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备检工程项目台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联系人:吴防,联系电话:836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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