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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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7482612-08-2017-00201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4-18 |
名称 |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125号的答复摘要 | ||
文号 | 穗建案〔2017〕6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125号的答复摘要
李丽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占用管理,舒缓交通拥堵的建议》(第 20172125 号)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市城管委、市水务局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道路管理涉及的部门太多,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单位”的问题
在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市已对部分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我委承接了市交委原来负责的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和养护维修相关职责、市城管委负责的城市道路(人行道)开挖临时占用、挖掘审批职责。鉴于人行道执法权目前仍属城管委,为避免城市道路管理主体的分割,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罚”的管理原则,目前我委正协调市编办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调整人行道执法权事宜。
二、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的问题
(一)由我委修订的《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 3 月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
(二)对于您提出“一年以上的施工项目,每半年应审核一次占用挖掘面积”的建议,在该《办法》第十九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影响城市道路的完好和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建设、养护、维修、管理等固定或流动作业和单纯临时占用的行为实行集中许可,申请人可一次性提出半年之内的城市道路占用计划项目许可申请。”
(三)为加强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我委印发了《关于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建市政〔2016〕1248号),对动态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市水务局、广州市地铁集团、广州市供电有限公局等相关单位在加强道路占用挖掘动态化管理方面,也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市水务局将继续加强在水务工程施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方面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监管内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实现常态化管理;二是按要求深入施工现场积极开展占用城市道路治理工作的专项检查;三是发现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逐一督促整改。
2.市地铁集团将按照我委印发的穗建市政〔2016〕1248 号文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道路占用挖掘过程中动态化管理工作,要求各在建地铁项目工地现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制作占道施工概况牌、安全文明施工牌等标识牌,并悬挂在工地显眼位置,现场公示相关责任人电话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市民及时检举监督破坏、损坏城市道路及影响道路畅通等不良行为,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市供电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颁布了《广州市供电局电力施工挖掘道路工作指引》,规范和加强了该局电力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的管理,同时要求每个施工现场的围蔽必须按规范悬挂施工概况牌等标识牌,包括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方便市民监督。
三、关于“常规道路作业车辆的作业时间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经市城管委调查,确实有些区在环卫洒水作业中存着违反作业规范和作业时间的现象,特别是在配合城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期间,为保障市容环境干净、整洁,会对作业时间作出动态改变,没有注意避开上班高峰期进行作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于2016年8月发文给市城管委,要求环卫保洁等车辆作业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20:00),今后,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强对市中心城区的巡逻管控,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同时,市城管委也针对此类问题进行督促协调,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城市环卫洒水作业时间安排。市城管委通过印发实施《广州市道路冲洗洒水作业管理规范》,规范统一了全市环卫洒水作业时间,以最大限度减少市民群众投诉和交通堵塞的现象发生。具体安排为:
1.道路洒水冲洗作业时间。我市道路洒水冲洗作业时间安排在当日24:00至次日凌晨6:00的路面人员和车辆较少时进行,冲洗作业车辆按规定开启电子显示屏、警示灯、作业箭头导向灯、示宽灯等灯光。
2.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时间。洒水车降尘洒水作业时间安排在上午 9:00-12:00 和中午 14:00-15:00,洒水作业速度为30-35km/h。按规定开启电子显示屏、警示灯、作业箭头导向灯、示宽灯等灯光。
(二)合理调整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时间安排。
为避免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发生,市城管委制定并下发了《广州市环卫作业管理规范》,统一了全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安排:
1.城市道路人工第一次普扫时间安排为每天凌晨7:00前。
2.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安排为每天晚上 24:00至凌晨6:00。
(三)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时间安排。
随着广州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每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呈递增趋势,特别是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更加繁重,据统计,当前中心城区共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辆1507台。针对各区为完成垃圾日产日清的运输任务,存在交通高峰期清运生活垃圾的情况,经市交警支队协调,市城管委加强督促指导,明确了中心六区垃圾运输时段必须安排在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以外的时段。同时,市城管委与市交警支队互相配合,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由于垃圾运输车辆作业,引发交通拥堵现象,立即终止作业,疏导交通,确保交通畅顺有序。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达。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
(联系人:周志刚,联系电话:18312038477、1501947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