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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2-2017-003133 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0-12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款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单位的通报
文号 穗建质〔2017〕215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穗建质〔2017〕2156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款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单位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质量提升,我委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25日组织了对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随着市区两级齐抓共管,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高压态势的逐步形成,大部分受检工程项目的各方主体绿色节能意识比以往有所提高,现场实施的总体情况明显优于去年。但在检查中仍发现“新建商业、住宅楼工程 1 幢荣庆二期”等 4 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外墙隔热材料、外窗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等,违反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强制条文 3.3.1。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质量提升,净化建筑市场环境,经研究,我委决定对违反强制条文的以下4个施工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1.“新建商业、住宅楼工程 1 幢荣庆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远洋天骄商业办公楼”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远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单位住宅楼工程(集资房)3 幢(自编 A、B、F 栋)及幼儿园工程 1 幢”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粤商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安华汇(永泰茶山庄旧厂房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经济联合社,施工单位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规范质量管控行为,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水平,确保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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