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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7482612-02-2017-003188 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0-18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穗建技〔2017〕217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穗建技〔2017〕2176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局,广州空港经济区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增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穗建技〔2017〕1518号)要求,我委在各单位第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于9月26日至28日组织专家对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是各区(含空港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及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履行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勘察设计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等情况。

我委从各主管部门及机构上报的项目清单中随机抽查了36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其中建筑工程26项、市政道路桥梁工程5项,轨道交通工程5项;共涉及14个主管部门及机构、30家建设单位、21家勘察单位、33家设计单位和1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检查中各主管部门及机构按照市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白云、海珠、越秀、番禺、黄埔(开发区)、增城、荔湾、从化等区如期报送了自查情况报告。各主管部门及机构能积极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贯彻工程勘察设计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质量责任终身制度等规定。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具体监督。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较好的有荔湾、白云、番禺和黄埔(开发区)等区。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能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交检查的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其中工程勘察质量较好的有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程设计质量较好的有广州市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宝贤华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都能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发挥了勘察设计质量把关作用。其中审查质量较好的有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工程技术咨询中心等单位。

检查中未发现较大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反映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稳定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齐全,或未签署时间等,如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开创大道快速化-开源大道立交工程等。

(二)部分项目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未按相关规定签名、会签或盖章,如绿地空港国际中心(自编7号地块1-8#办公楼)、科研办公楼工程(自编致远电子研发中心)等项目。

(三)个别项目工程勘察报告不完整或深度不足,如上埗桥拓宽工程、住宅及地下室工程(自编佳盛花园21-24座及地下车库)等。

(四)部分项目工程设计文件深度不足或图纸不全,如增城少年宫、保障房(自编23、2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珠江国际城C2区三期项目等。

(五)个别项目未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超限审查意见修改落实,如地铁金坑站项目、广州市番禺区南站核心区西南面BA0502122项目等。

(六)部分项目对标准规范把握不准确,错漏较多。施工图审图机构存在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发现与纠正勘察设计中的错漏问题,如晟然大厦、广州海事博物馆(A区)、南沙碧桂园进港大道项目1-7#楼等。

以上具体问题详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情况具体问题汇总》(附件)

三、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共有“商业、商务办公(自编A1-A5)”、“晟然大厦”、“南沙碧桂园进港大道项目1-7#楼”等三个项目被检查组评价为“差”,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我委已将各项目专家检查意见反馈各主管部门及机构,各主管部门及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将此次抽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督促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做好整改。

(一)针对检查(包括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主管部门及机构负责,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与,建设单位配合,制订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达标。整改完成后,由各主管部门及机构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我委。

(二)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针对本次抽查项目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学习讨论,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发生;认真排查承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质量隐患。整改完成后,于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各主管部门及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机构要切实执行国家和省勘察设计相关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穗建技〔2016〕772号)要求,严格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持续强化施工图审查项目的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大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二)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贯彻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于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区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申报初步设计审查,做好审查的组织工作,并将审查批复文件及时抄送我委。梳理总结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报送我委一次。

(三)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要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设单位应保证合理的工程勘察设计周期,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图纸文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督促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切实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整改落实。

(四)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切实落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切实执行三级校审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内部严格校对、审核、审定并按要求签字签章后,不得以施工图审查代替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内部校审。

(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力量配备,落实岗位职责和签章制度,切实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监督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审查意见,真正把好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关。

(六)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提高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的理解把握和执行能力。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主管部门对问题较多的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加强市区联动,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齐抓共管机制,督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确保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附件: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具体问题汇总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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