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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 165号)、《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业主表决期限设置。请各单位遵照《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点执行,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可以采用电子投票、书面征求意见或集体讨论的形式组织业主进行表决,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表决期限。

  二、调整材料提交要求。调整《广州市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工作指引》(穗建物业〔2022〕406号)中提交纸质材料的有关要求,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实施单位通过广州市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文档材料;电子文档材料经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可以不再提交纸质文档材料。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纸质原件。

  三、完善使用申报材料模板。调整《广州市维修资金使用分摊明细表》《广州市维修资金使用分摊业主签名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模板,包括业主签名增设“赞成”“反对” “弃权”选项、更新表格提示内容、优化页面设置等。组织实施单位可自行通过广州市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维修资金使用分摊明细表

  2.广州市维修资金使用分摊业主签名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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