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住房与城乡建设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j.gz.gov.cn)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zfcj.gz.gov.cn)、监督电话:020-83124485、监督邮箱:zjjjgdwjw@gz.gov.cn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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