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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咨询购房政策问题

  • 受理编号:
    0824010615124970301
  • 分  类:
    咨询
  • 来信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 来信内容:

      市民来电咨询通过失业保险政府缴纳的医保是否会断缴影响购房资格,故来电咨询。

  • 来信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结果:
    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根据穗府办函〔2023〕49号文,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中,允许除起止月外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断缴或补缴记录。
    处理部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日期:
    2024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