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诚信形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全面贯彻落实政务集成服务、首席服务官、首问负责制等要求,实施无纸化、零跑动审批。面对服务对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和一次性告知;业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严格依照法定审批时限或对外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靠前开展暖企服务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调研指导扶持,积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重大疑难问题实施“会商”制度,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00米”,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1.落实“清单外无审批”。动态更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清单办理相关业务,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
2.支持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化完善施工许可分阶段审批机制,做好施工许可与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融合监管、竣工联合验收等关键节点之间的无缝衔接,持续提高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化、申报便利化、审批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施工许可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
3.豁免既有建筑办公场所装饰工程审批。
全面实施对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不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改动消防设施,不涉及办理产权登记,且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既有建筑内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饰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除外),免于办理施工许可及报监手续、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
四、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坚持“拆、治、兴”并举,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细化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五、进一步加大“承诺制”审批力度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许可、消防审批、预售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主要涉企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承诺制审批,构建与承诺制审批相适应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六、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
全面实现施工许可证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变更批复自动生成、自动盖章、自动送达企业。增加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申报系统查重、检索等功能,实现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电子证照的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申报平台。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禁止“一刀切”等粗暴执法形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八、扎实改进工作作风
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以各种理由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准违规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吃拿卡要”,对干部作风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做到“不回避、不徇私、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