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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低风险项目

【政策解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2020-02-05 17:35:11浏览次数:-[字体:]

  一、 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其中,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生产和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等项目除外。
  二、 实行基于风险控制的检查制度
  小型工程实行基于风险控制的检查制度,强化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阶段技术检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撰写行程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如实记录技术检查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应对技术检查报告进行查验。
  三、 实行标准化差异化监督检查
  (一)对以下工程实施1次监督检查
  1.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厂房或仓库;
  2.结构高度不超过12米且不含地下室的商场、办公楼、宾馆、酒店、文化、体育、旅游类公建工程。
  (二)对以下工程实施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
  1.住宅工程;
  2.教育、医疗类公建工程;
  3.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
  4.建成投入使用后非建设单位自己持有的项目。
  四、强化提升图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
  1. 专业施工图审查人员需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除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规定的从业年限及专业资格外,还需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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