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成本支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将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简易低风险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和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易低风险项目是指: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厂房、仓库项目,涉及高能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二、市政府已公布全市686个工业产业区块“一书一表三图”(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告知书、告知一览表、平面图、钻孔柱状图和剖面图)等地质资料,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自行下载,作为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的参考。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告知书及使用说明的通知》。
三、对于新出让工业地块(含上述686个工业产业区块内地质资料达不到初步勘察深度的),市、区土地收储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初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勘察孔按50×50米网格进行布置,原则上单个项目不少于3个孔,钻孔深度须穿过松软土至硬塑土层且不少于3个孔达到强风化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用地清单在土地出让时一并提供给土地受让人。
四、上述“一书一表三图”或市、区土储部门提供的初步岩土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深度不满足简易低风险项目设计要求的,或已出让地块简易低风险项目未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用政府补贴形式减免相关费用。具体费用补贴标准及实施细则见附件1、2。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1年。试行期满后,不再受理相关费用补贴申请,试行期内已申请尚未执行完毕的继续执行完毕。但是,当因不可抗力或者上级政府、部门的行为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出台造成实施细则无法执行时,停止相关补贴。
六、原《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穗建改〔2020〕16号)即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2.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用补贴实施细则
3.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用补贴实施细则制订说明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