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是此次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各界反映最难突破的难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10月15日以来试运行中企业的反映,协调解决各部门专项验收之间的矛盾及堵点问题,不断简化条件,优化方案,11月14日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2.0版)》。
一是对上位法明确属企业自主验收的项目,如噪声、固废环保设施验收,不纳入联合验收范围。
二是对存在上位法冲突的历史遗留情形,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事项,按“新项目新办法”原则,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纳入联合验收范围,历史项目由水务部门依法依规监管,以降低企业申请难度,减少企业抵触情绪。
三是删减优化不必要申请材料,对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白蚁防治竣工备案、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验收备案等事项删减7项材料,优化6项材料,减少企业材料准备时间。
四是合并重复事项,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无需企业再次单独申请,真正降低企业办事负担。
11月14日,我市第一宗竣工联合验收项目在系统中全流程流转办理完成,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中直接下载具有二维码防伪的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原件,真正实现“零跑动”,在把好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关的前提下,真正落实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思路,方便企业办事,真正提升企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