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热点回应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回应
广州多项措施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发展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28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10377599677786805669.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广州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成军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实施“乐居广州”住房保障工作等情况。

  按照我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政策要求,《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发展“乐居广州”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提出了多项措施。

  一、支持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居民购买商品住房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优化港澳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资料,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我市购房居住。经核实在本市无住房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可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

  二、支持符合申购条件的港澳青年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导则及其实施细则已于2020年公布实施,实施情况为:

  (一)在供房源2117套,约17万平方米。南沙新区2020年上半年率先推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251套面向本区供应,已完成33套配售签约,其中港澳青年已购买4套。2020年底黄埔区榕悦花园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1866套,面向越秀、海珠、天河、白云、荔湾、番禺及房源所在的黄埔区供应,目前正在进行申购资格审核,按规定程序配售。

  (二)在建房源6893套,约76万平方米。番禺区新造项目总建筑面积47.39万平方米,计划建设4013套共有产权住房;白云区鸦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7.92万平方米,计划建设2880套共有产权住房,预计可在2022年前上市供应。

  (三)梳理其他房源转用约1400余套,约12万平方米。待转用手续办妥后,预计可于2021~2022年上市供应。

  目前,我市正在编制《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计划持续供应共有产权住房,分年度实施。

  欢迎符合申购条件的港澳青年积极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三、筹集人才公寓,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请租住

  近两年来,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市本级及各区加大力度筹集人才公寓房源,优先向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具备一定学历、在穗无房及就业创业满足一定时限等条件的港澳青年分配。目前,市区已提前完成筹集1000套人才公寓的任务,并面向满足条件的港澳青年进行配租。据统计,已有65名港澳青年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租金与辖区内其他同等条件的人才保持同等待遇。欢迎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根据需求提交人才公寓租赁申请。

  另外,我市已经基本完成港澳青年租金补贴措拖的制定工作,将于近期正式对外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