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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穗房延拆字〔2021〕2号)
来源: 本网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6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原市国土房管局于2004年2月5日核发拆许字〔2004〕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4〕4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1〕第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绿化、道路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荔湾区下九路景云里1号之一、1号之二、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1号之一、11号之二、13号、15号,下九路西来西街1号、3号,下九路西来正街31号、33号,下九路33号、35号。

  三、拆迁人: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五、拆迁期限: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宝源路95号

  联系电话:81033155

  联 系 人:冯伟雄

  附拆迁人员名单:冯伟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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