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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管道施工问题

受理编号:0821030711063216001
分  类:投诉
来信日期:2021年03月07日
来信内容:

  反映自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2021年3月7日开始,位于白云区江高镇江人路转入广花路水土一方时。该处有管道工程施工时未向燃气公司报备就在燃气管道附近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来信办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于3月25日与燃气公司相关人员现场召开会议,已按会议精神要求施工单位落实与燃气管交叉位置的施工方案及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后报送燃气公司审批备案,感谢市民的监督。 
  • 本网广州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 2021年03月29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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