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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货币分房的补偿问题

受理编号:0821120216084214601
分  类:求助
来信日期:2021年12月04日
来信内容:

  市民反映其是邮电部广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退休人员,其在职的时候单位没有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现作为退休人员既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也未享受过住房货币分配的怎么办,可否要求单位补偿?

来信办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已致电市民,根据穗府[2000]18号文的规定,本市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参照市人民政府[1998]21号文件制定住房货币分配方案。至于其单位是否有实施制定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及其是否符合该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发放对象,请征求工作单位意见。 
  •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 2021年12月21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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