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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咨询经适房与共有产权房的区别问题

受理编号:0822011817393661701
分  类:咨询
来信日期:2022年01月18日
来信内容:

  市民来电咨询关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房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现咨询以下问题:

  1.上述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广州市之前的经济适用房。

  2.如不适用,请告知经济适用房的具体管理办法查询途径,并以文字形式或将管理办法的网址路径记录在工单中。 3.另外请告知共有产权房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法律法规等情况,区别在于哪里。

来信办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市民您好!您咨询政策问题,现答复如下: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居住使用、运营管理、物业服务、违规处理等事项的监管。各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不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2.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0712/20071201_157795.html;《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1004/20100427_200584.html。3.我市已于2013年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详见《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8号),网址: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5/5603/post_5603625.html#108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 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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