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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的问题

受理编号:0823080808475283001
分  类:咨询
来信日期:2023年08月08日
来信内容:

  市民表示其单位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现位于黄埔区办公商品房项目已经建成,已经开始正式运营,现咨询现售房阶段是否需继续维持使用该资质证书、无需注销。

来信办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售房阶段仍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需继续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无需注销。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08月08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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