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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受理编号:0823110410012281101
分  类:咨询
来信日期:2023年11月04日
来信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在企业办理建筑工程电力总承包二级资质延期时,对于:1.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要求,2.电力送电乙级.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3.设计类人员要求,该三项的要求,市住建部门是否要求明确的要求及规定。

来信办理情况:
  • 处理完毕
  • 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请登录三库一平台(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查阅省住建厅发布的温馨提示(10.31),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按照相应类别一级标准考核注册人员。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考核注册人员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11月06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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