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9号)等文件,我局对《广州市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管理规定》(穗建规字〔2020〕24号)和《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穗建规字〔2020〕31号)进行合并修订,修订后名称修改为《广州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管理规定》。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共31日),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及书面来函等形式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