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指引(征求意见稿)》由我局编制,在向市、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7日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和建议,其中,采纳2条,未采纳1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指引(征求意见稿)》由我局编制,在向市、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7日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和建议,其中,采纳2条,未采纳1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这些不属于公共服务? | 采纳 | 移动通信基站由通信部门在改造期间建设,不属于移交范围。机房参考移交电力部门有关情况执行。 |
2 | 要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点,需要规划先行列入总平面图,不能入住后再选址。 | 采纳 | 详见第二条,在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单位详细规划时考虑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相关内容。 |
3 | 我们一直配合陈田的拆迁工作,电话一直开通且无变化,但陈田从未与我们协商,第二,我们提出的异议陈田收到且未回复,第三,我方具有合法权利,陈田无视我们的权利,拒绝协商,并以强硬的方式逼迁,四,黄石街道联合陈田采取各种方式阻碍我们业主入村。 | 未采纳 | 未涉及具体条款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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