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维修资金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履行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的义务,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40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7日(共10日)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16条反馈意见,采纳11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4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